检察日报 2020-09-25 10:37
2016年5月的一天,江苏省南京市的一位老大爷来到江边钓鱼,刚坐了没多久,便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老大爷怀疑江水受到了污染,于是,他报了警。
是老大爷疑心太重,还是长江水真的受到污染?接到报警后,南京市公安、环保等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协作推进案件查办。之后,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也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刑事和公益诉讼两个办案组,同时启动刑事审查和公益诉讼调查程序,提前介入该案,从案件定性、犯罪主体、危废排放数量、环境修复等方面提出取证意见。
事实证明,长江水的确被污染了。
偷排污水进长江,12名责任人被判刑
经调查,2014年10月以来,南京某水务公司原总经理郑某多次指使他人接收排污企业高浓度废水并利用暗管违法排放,人为篡改在线监测仪器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偷排有毒有害污泥污水,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017年8月,公安机关以被告单位南京某水务公司、被告人郑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向鼓楼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污染长江的犯罪行为必须受到严惩,然而,犯罪事实的认定却比想象中更加艰难。
“该案纸质卷宗有60余册,电子证据达到4TB,扣押的书证物证更是堆满整整一房间,仅是审查证据材料就花费不少时间。”鼓楼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严安告诉记者,由于该案涉及的违法事实及证据专业性很强,认定过程十分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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