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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直击:“套路贷”的数宗罪

人民网  2021-04-02 13:31

《意见》明确,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多种手段并用,构成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多种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区分不同情况,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处。

如何判定数罪并罚还是择一重处?

王卫国指出,根据犯罪过程中实施的行为,比如敲诈勒索、欺诈和暴力侵害等有组织犯罪行为,有哪种行为就定哪种行为的罪。如果有的情节较轻,单独构不成犯罪,那么构成犯罪的可以按情节严重量刑。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张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和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致被害人家破人亡 “套路贷”如何防范?

与妻子离婚,远走他乡,不堪债务压力自杀身亡……以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被害人心理畏惧,不敢反抗,不敢报案。

二审法院认定,该组织干扰、破坏多家公司、企业、机关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或威慑,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对梧州市周边地区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制造大量虚假诉讼导致司法资源严重浪费,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侵害被害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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