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击:“套路贷”的数宗罪
“我妻子于2019年1月11日喝农药自杀……她死后我们从她手机上发现大量贷款APP、催款短信、陌生电话记录,并且很多亲朋好友接到网贷平台的催收电话……她为了还钱四处借钱,后承受不了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后选择喝农药自杀。”
这是甘肃兰州特大“套路贷”案一名受害人在判决书中的自述。这起案件受害者达39万余人,其中89人因逼债催收自杀身亡。
兰州特大“套路贷”案引网友热议。微博截图
人民网《人民直击》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发现,“套路贷”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多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等“套路”骗取他人财物。部分“套路贷”还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迫使被害人家破人亡,扰乱一个区域的经济、生活及司法秩序,社会影响恶劣。专家指出,“套路贷”往往表现为集团性、有目的地犯罪,借款人或出借人要提高金融风险意识,各地政府应加强对非法集资及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和排查。
被告人辩称从事民间借贷 “套路贷”如何认定?
2014年1月,被害人罗某向被告人范某借款30万元。范某安排下属与罗某等人签订计入利息及“保证金”的借款金额为42.6万元的虚高金额借款协议。之后,罗某再次向范某借款25万元。范某采取同样手段与罗某签订35.5万元的虚高金额借款协议。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