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21-05-23 08:58
(文中人物系化名)
非法拘禁给女孩造成严重心理创伤
支持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检察官阿姨,我今天化的妆好看吗……”5月7日,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打开视频,与远在千里的河南濮阳姑娘阿梦连线,了解她的近况。得知她即将要到美容店上班,检察官舒心地笑了。
事情还要从2020年12月说起,无业青年刘某强行将女孩阿梦、小茹从河南濮阳带到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逼迫她们为自己赚钱。其间,为了防止二人逃跑,刘某拿走了她们的手机,又打又骂,非法剥夺了二人的人身自由。一次,机智的阿梦趁刘某不注意,拿回手机向家人求救,由此案发。
今年1月11日,侦查机关将刘某涉嫌非法拘禁案移送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两名未成年女孩在被侵害后,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创伤,小茹甚至出现自残行为,这使得原本就不富裕的两户家庭的境况雪上加霜。
春节前,该院检察官专门去河南调查了解二人的家庭背景及遭受的损害情况。调查后,检察官认为,刘某非法拘禁的行为侵犯了两名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对二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仅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显然无法弥补对她们的伤害。于是,该院积极协助二人搜集、固定损失证据,并聘请心理专家为二人评估创伤程度,支持二人对刘某提起民事诉讼,向其追索精神损害、康复治疗费用以及营救过程中造成的财产损失。
2月4日,该院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支持二人追索损害赔偿。日前,法院开庭审理刘某非法拘禁案及支持起诉的民事诉讼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调解确认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于当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了二被害人提出的心理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营救过程中的财产损失等诉讼请求合计6万元。
同时,针对两个孩子严重的心理问题,该院检察官多次联系社会心理辅导机构专家,通过视频连线,为她们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二人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陈岚 王永虎 谭蕾 董佩佩 李凯 白翼轩 韩琴 马明明 姚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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