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22-02-21 09:12
腐败未尽,探索不止。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欣喜地看到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带来的有益影响。2021年以来,我们查处并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人已有31名,除2人还未接受司法审判外,针对其余29人我们均已实施或正在研究具体惩戒措施,共计10余家部门和单位参与研究和执行。通过对行贿人重拳出击,释放出了不让投机者得利、让行贿者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特别是在企业中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增强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于公平、有序、诚信市场规则的信心。(作者: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说纪悟理】压缩行贿者的生存空间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作出要求,这已不是该制度第一次进入人们视线。2021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就对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作出部署。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有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成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是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应有之义。当前,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上文中提到的晁某勇,先后将两名干部“拉下水”,正印证了行贿不查,受贿不止。一些行贿者之所以胆大妄为,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过低。在“重受贿轻行贿”等错误认识影响下,一些地方往往对行贿人“放过一马”,出现受贿者锒铛入狱、行贿者逍遥法外的现象,这必然助长行贿者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使其可以换个地方、瞄准下一个“猎物”继续谋取私利。防止行贿者不收敛、不收手,从源头上阻断贿赂犯罪,必须通过制度约束,将行贿者挡在门外,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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