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022-04-01 13:08
本报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 孙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助力营造种业振兴良好法治环境,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8件,案件所涉的品种包括稻、小麦、梨、辣椒、大豆、豌豆、黄瓜等,体现了人民法院秉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司法理念,加大对涉种子侵权违法犯罪制裁力度,切实保护和激发种业原始创新的坚定态度。
据了解,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共10件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
一、陆某某、李某某、赵某某销售伪劣种子案
二审: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14刑终285号
一审: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21)豫1481刑初28号
【基本案情】2019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陆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将其以16720元购买、用于做饲料和芽菜苗的7600斤豌豆,冒充“中豌九号”豌豆种,先后两次共计20770元销售给被告人赵某某。赵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是三无产品假种子的情况下,以30660元销售给被告人李某某。李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是三无产品假种子的情况下,冒充“中豌九号”种子以42500元销售给肖某某。该批假豌豆种被5农户购买后种植。经鉴定,造成农户损失14万余元。陆某某、李某某、赵某某分别获利4050元、11840元、9890元。案发后,肖某某赔偿5农户损失,陆某某归案后退赔8万元,由肖某某赔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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