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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曾是新鲜事儿,首家保险公司在京“走麦城”

北京日报  2018-01-12 14:23

原标题:买保险曾是新鲜事儿

那些年,北京市的保险在国外业务方面,主要是承保进出口货物险,船舶、飞机险,旅游财产险,旅游人身意外险,外国使领馆人身意外险等,同时办理一些国内保险业务。

据统计,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1958年的不到10年间,我国的保险公司共积累了12亿多元保险基金,在支付各种理赔款3.8亿元的同时,这样一笔资金既可以直接用于生产建设事业扩大社会再生产,又可以使国家经常具有专门用于抵御灾害手段的经济力量,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1982年2月26日《北京日报》3版,《5元换回2500元》)

中断22年保险业务重恢复

由于历史原因,1958年,国内保险业务停办。“文革”期间,国外业务关系几乎全部中断,后经周恩来总理发现才纠正过来。

1980年,我国正式恢复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市设立了分公司。据本报1980年7月17日1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将恢复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一文报道,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当年7月21日开始恢复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之后逐步办理国内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保险业务。

为什么要恢复保险业务?文中是这样解释的:企业生产活动和家庭日常生活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总是难以避免的。过去企业单位发生意外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一般都由财政部门统一拨款解决。往往由于财政上不能及时给予补偿,企业不得不中断生产或缩小生产规模,使企业变盈余为亏损,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现在开办国内保险业务,企业单位参加保险,按期交付固定的小量的保险费支出,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就能及时获得经济上应有的补偿。参加家庭财产保险,遇到发生意外损失,同样可以取得经济上的保障。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有利于迅速恢复生产,有利于财政收支稳定,有利于企业经济核算,有利于保证人民生活安全,还有利于为四化建设积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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