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深夜鸣笛噪音扰民 安徽网友投诉获回复
近日,一名安徽网友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长留言反映火车鸣笛噪音扰民问题。据网友留言反映,火车在同一天晚上10点和11点先后两次鸣笛,“像这样深夜鸣笛经过小区次数多了,给附近小区居民生活带来巨大的困扰。”
对此,合肥市政府回复表示,网友反映的线路为小区附近的一运煤货运线,由于白天该线路区间重点保障客运工作,造成货物运输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必须在夜间执行,故国铁部门将南七货场的取送车作业安排多安排在夜间进行。有关部门已要求南七货运各用户及作业班组在卸车作业时,开关高边车车门时应做到轻拉轻放,当货运车进入南七货场运输时,应保持5公里时速,在货场内行驶时无危及安全行车情况不得鸣笛。辖区环保部门将继续跟进督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反映信旺华府骏苑二期火车鸣笛噪声扰民的留言收悉,经市环保局核实处置,现答复如下:经现场监察,您反映的蜀山区潜山路与望江路交口信旺华府骏苑南边一运煤货运线,火车鸣笛噪声扰民。南七煤场近期作业量增多是由于南七货场一、二道路线承担众城热电、东方热电等企业冬储煤卸车作业及转运任务,该二热电企业承担政务区及其周边广大地区的冬季供暖,燃料消耗量较其他季节有大幅增长;夜间到车的原因是:根据国家铁总关于铁路运输“客货分离、客运优先”原则,目前合肥白天此区间重点保障客运工作,造成合肥市西南部各专用线货物运输任务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必须在夜间执行。故国铁部门将南七货场的取送车作业安排多安排在夜间进行。合肥市地方铁路投资管理建设有限公司要求南七货运各用户及作业班组在卸车作业时,开关高边车车门时应做到轻拉轻放,当货运车进入南七货场运输时,应保持5公里时速,在货场内行驶时无危及安全行车情况不得鸣笛。辖区环保部门将继续跟进督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火车在居民区鸣笛违反了《中华人名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机动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疗养区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铁路机车有第一款违法行为的,由铁路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蜀山区环保局,联系人:庄阳光,电话:65307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