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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信息公开”不是“隐私公开”!

新华网  2017-11-15 08:52

原标题:敲黑板!“信息公开”不是“隐私公开”!

记者采访发现,经媒体报道后,所涉名单均已从当地网站上撤下。同时,安徽省迅速下发了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网)进行全面排查。景德镇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王寒则表示,目前,已要求经办人员逐一致电领取补贴的当事人,请求谅解,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

信息公开网为何守不住个人隐私?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被曝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例背后,既有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缺少操作性标准的原因,也有基层行政部门保护公民隐私意识薄弱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提出,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那么究竟哪些信息属于不应公开的个人隐私呢?基层反映,由于缺少标准化的实施细则,一定程度上导致办公人员“很困惑”。“具体到某一项工作,可以公开到什么程度,没有明确要求。”安徽省政务公开办业务二处处长高勋炳说。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翠湖社区党工委委员、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江涛同样表示,公开孕前优生检查参检人员名单之前,已把地址、电话等信息隐去,没想到仅公布姓名和检查日期,还是引发争议。“到底哪些不能公布,希望有一个标准。”江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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