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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热点辨析:走出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误区

人民日报  2018-01-18 04:45

误区二:有人认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表明我国社会需要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质”的方面发生了根本变化,因此可以改变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的认识。这种认识也是不正确的。

社会需要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贯穿于社会发展始终。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实际情况决定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我国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但这一变化并不意味着我国社会需要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质”的方面发生了根本变化。从社会需要角度看,人民的需要由过去相对简单的物质文化需要提升为更高要求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需要也日益增长,这主要意味着社会需要的层次在提升、内涵在拓展。从社会生产角度看,我国社会生产不再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但发展仍然是不平衡不充分的。这两个方面的情形表明,“量”的变化的阶段性特征显而易见,但相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相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宏伟目标来说,这只是“量”的积累和“量”的变化,并不是“质”的根本性改变。正因为如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并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们仍然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

(作者单位: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北大学分中心)


《 人民日报 》( 2018年01月18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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