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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热点辨析:走出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认识的误区

人民日报  2018-01-18 04:45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当前,一些人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还存在认识误区,突出表现为不能辩证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与我国基本国情的“不变”之间的关系。

误区一:有人认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而基本国情没有变,表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可以不受基本国情的制约。产生这一误解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并且不断发生阶段性变化的历史过程。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对我国基本国情的科学判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其特征不可能不发生某些阶段性变化。因此,这一很长的历史过程可以根据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划分为几个相对较短的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会因为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现新的变化,但从根本上说仍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决定的。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这一分析是符合当时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决定的。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新的重大判断,这一新的重大判断是符合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同样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决定的。社会主要矛盾之所以发生变化,从根本上说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今天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以往几十年相比已不是同一发展水平。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看,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具有相对稳定性;现象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具有相对变化性,不同的现象可以有共同的本质。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是本质,在很长一个历史时期具有“不变”的相对稳定性;社会主要矛盾是现象,具有“变”的特性。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而基本国情没有变,并不意味着社会主要矛盾不受基本国情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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