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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把“救心”“传道”的好制度落得更好

检察日报  2021-02-22 08:29

原标题:把“救心”“传道”的好制度落得更好

实践中,绝大多数庭上甚至一审否认“认罪”的,最终定罪了,结果是一审服判、二审服判。有的甚至因此被抗诉,从重判处了刑罚,也不再上诉、申诉,从这个角度也足以说明,主要还是侦诉阶段做深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还有不足。

  量刑建议如何做到规范、精准?

怎样做到确定刑量刑建议被告人认同,律师认同、法庭采纳?首在全面把握案件事实证据,次在对典型案例的理解把握和运用,再就是庭上的说明和庭下的沟通

“要针对不同的案件,区别提出量刑建议,不能确定刑和幅度刑一刀切”“个别检察官对从宽的标准把握不一样,出现个别案件量刑建议准确度不高”……就大家关心的量刑建议的规范化、确定化问题,张军结合案事例给出回应——

实践中,一些基层法院的法官希望我们提出更多的确定刑量刑建议,也有法官认为,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更有利于法庭视庭审情况把握。这个问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初期,检察官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责任主体,经验不足,更多的是提出幅度刑的量刑建议。有的则总结庭审经验,甚至以适当方式向办理过类似案件的法官了解、沟通、请教,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随着经验的积累,实践效果的展现,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的比例、采纳率均大幅提升。2020年,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提出总数的73.5%,同比增加36.7个百分点。法院对确定刑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6.3%,同比增加10.7个百分点。越来越多的法官希望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罪认罚案件中,凡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的,没有一个被告人不期盼在最低线获刑。而一旦法官选择了中线甚至高线量刑时,律师、被告人往往提出上诉,庭审“三个效果”统一就更不容易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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