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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小学老师咨询教师退休待遇问题 官方解答

人民网  2016-10-21 09:36

答复意见:

网名朋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咨询“以工代教退休政策”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你在人民网上提到你是开江县一名小学教师,男,生于1971年5月,于1991年3月以工代教身份进入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单位确认身份为专任教师,于2007年取得教师资格,2008年12月31日被聘为小学一级教师,2014年被聘为小学高级教师,至今从教25年半,想咨询退休时是否符合教师退休并享受教师待遇资格?通过你对自身情况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你是一名以工代教人员(工勤身份的教学人员),虽参工至今一直在教学岗位,但2008年才聘在专业技术岗位,实际想咨询:在退休时是否享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退休待遇?根据你的情况,按照目前现行政策规定,你在退休时可以享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退休待遇。其具体政策解答如下:截止目前,我国党政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一直执行的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干部,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退休;工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退休政策。你于1971年5月出生,2031年7月才到法定退休年龄。你在2008年12月转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如果一直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不变,到退休时聘用连续时间为23年,根据国人部发【2004】63号《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第五项“受聘人员退休(退职)待遇”第二款“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规定,因此,你在退休时可以享受专业技术岗位退休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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