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学老师咨询教师退休待遇问题 官方解答
人民网北京10月21日电 日前,四川省开江县一名小学老师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自己在退休时是否能享受教师退休待遇。该网民表示,自己于1991年3月以“以工代教身份”进入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单位确认身份为专任教师,于2007年取得教师资格,2008年12月31日被聘为小学一级教师,2014年被聘为小学高级教师,至今从教25年半。
对此,开江县教科局回复称,根据该网民的情况,按照目前现行政策规定,在退休时可以享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退休待遇,并向其解释了具体的相关政策。
开江县教科局表示,该网民于1971年5月出生,2031年7月到法定退休年龄,在2008年12月转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如果一直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不变,到退休时聘用连续时间为23年,根据国人部发【2004】63号《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第五项“受聘人员退休(退职)待遇”第二款“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规定,该网民在退休时可以享受专业技术岗位退休人员待遇。(实习生 李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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