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地方领导留言板>52省领导回应

天津网民反映拖欠工资问题 官方给予帮助

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7-01-23 08:15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市长您好:此小区的物业,一直不负责任,小区内的多条道路,残破不堪,坑坑洼洼,一两年都没有修复,小区的车也都是到处乱停,影响出行,一到下雨,到处都是坑,泥,积水,对小孩子的出行,安全也是问题,多次找物业反应,一点效果没有,小区内的道路也是非常的脏,长时间没人清理,到处都是垃圾,车乱停也就算了,道路到处坑洼,这个物业,一直这样,我知道,这个问题很普遍。是因为此小区,正对着天津全运村,明年就要办全运会,天津各方面都建设的非常好,可是对面的小区,这样又脏又乱,让住全运村的运动员看到,多次举报希望能解决,别让这个垃圾遍地的小区,严重影响天津的形象,也别拖了全运会的后腿,再次恳请能够解决。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河西区东海街调查处理。经调查了解:儒林园小区建成于2004年,属于商品房小区。由于当初开发成本较低,经常年碾压造成部分路面破损。现小区使用十余年,面临各种需要修缮维护的问题。自从新物业公司进驻以来,东海街物业管理部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始终想方设法解决相关问题。 自从新物业公司进驻以来,东海街物业管理部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始终想方设法解决相关问题。儒林园物业公司已申请应急维修基金,但现应急维修基金已使用于居民急需修复的漏水房顶,就目前情况看,所申请的维修基金杯水车薪,无法全面解决小区各种疑难杂症。如果修复小区路面则需要申请大额维修基金,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需要全体业主签字表决,但是现小区业主持不同意见,而且意见难统一,导致无法申请。为积极应对小区内的各种问题,东海街道办事处已多次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上述问题,现正在全力申请旧楼区改造项目,争取得到市、区政府支持,切实彻底改变儒林园小区整体面貌。现儒林园小区业委会正在换届选举,选举后会依照相关规定选取物业公司。待全部工作落实以后,为了更好地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儒林园居委会将继续发挥好作用,协助儒林园业委会做好监督,与社区业主做好积极沟通,尽快解决相关问题。也希望您能继续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全社区共同携手打造美丽家园。

【网民留言】

我是天津市静海县梁头镇北张庄子村民,我想知道张庄子北窑和北窑大坑到底是归村里还是归别人,为什么村里人都说北窑是张庄子村官喝多了签字盖章送人的,如果要是租出去或者是卖了,为什么村民没有看见一分钱。这个事是不是要彻查一下,就算村主任现在不干了,是不是也要查一下,如果真的有贪污腐败是不是要查查,村里人都知道这个事你们是不是应该来村里问下。北窑现在是归谁所有,是为什么到别人手里的,村官下了任就不追究了吗?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梁头镇政府调查处理。据梁头镇政府反馈:您所反映的张庄子村北窑及坑塘共约870余亩。1978年12月,原静海县梁头人民公社砖瓦厂经与张庄子村大队协商后签订征地协议,征用张庄子村集体土地683.5亩(即您所称北窑的一部分)。协议约定:梁头人民公社砖瓦厂征用梁头镇张庄子村集体土地共计683.5亩,征地补偿方式为由砖厂拨付给张庄子村机砖170万块。协议签订后,梁头公社砖瓦厂依约向张庄子村如数拨付机砖后取得该地块所有权。除此之外的约187亩坑塘仍属于张庄子村集体所有。2016年8月26日,张庄子村委会与天津清润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将187亩坑塘租赁给该公司用于渔光互补发电,期限自2016年11月25日至2042年 11月25日。双方约定,合同生效且村委会提供六步决策文件后的45日内一次性支付前5年的土地租金。此项决策已经张庄子村两委联席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会议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土地租金尚未到位。梁头镇政府将督促该公司尽快将租地款拨付张庄子村委会。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天津蓟县鑫海东苑的业主,12月15日凌晨3点多我们楼道的供热管道漏水,物业没有及时发现,5点多才有维修人员进行维护,但只是将阀门拧紧,不让水继续流出,没有修理,让我们自己出钱修理,自己不买零件就一直停暖,我们是新买的房,刚装修的地板也被水泡了,一切的损失让我们自己承担,是楼道内的水流进我家,给我们造成损失,物业和供热站明显不想承担责任,而且天气越来越冷,家里一直停暖,希望市长能够尽快找相关部门帮我们解决问题。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天津万事兴集团调查处理。经查,鑫海东苑小区由蓟州区万事兴集团开发建设,于2006年竣工并交付使用,该集团所属物业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第二分公司)负责该小区物业服务。据了解,您反映问题不属实。具体情况是: 2016年12月15日凌晨4时51分,第二分公司接到鑫海东苑小区11-3-401业主报修电话,反映供热管道漏水,该分公司立即派人前往现场查看。经查,漏水原因系该单元501业主家地中暖分水器分支截门断裂,导致401业主家中地板浸水损坏。工作人员简单处理漏水问题后,当场告知401业主该情况系501业主家中漏水造成的,并非供热管道漏水。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80 号文件)第 七 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和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规定,501业主家中供热系统已过保修期,其供热系统损坏应由501业主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万事兴集团已责成专人向您进行回复,并告知您与该单元501业主协商解决该问题。

【网民留言】

我是蓟县农村的一名幼儿教师,今年四十岁了,我从十七岁就参加了幼教工作,至今工资待遇不高1500,剩下没有任何待遇了,五险一金什么都没有,请市长关注我们一下,全县几百名教师该如何走向,难道几十年的心血就这样算了吗?我们也有好多自费证书都没人承认了。最后强烈要求领导关注我们这些多年无人关注的教师吧!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蓟州区教育局调查处理。经查,因历史原因我区农村集体幼儿园教师师资缺乏,各镇乡集体幼儿园基本上通过自聘教师解决。所聘教师绝大多数都是农民身份且自愿从事幼教工作。各镇乡集体幼儿园经费均为自筹自支,且规模、环境、设施等差别较大,收费标准也有差别,所收费用全部用于聘用教师的工资、购买和维修设施设备及幼儿玩具等,部分规模较小的幼儿园仅仅能够做到维持正常的教学。因各镇乡聘用幼儿教师标准、给付教师工资、保险等待遇均不一致,如有的将工资与教师工作量、班容量和绩效等挂钩,造成工资高低不一。当前,我区教育局正准备按照上级相关精神规范管理,逐步解决幼儿教师待遇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网民留言】

王市长您好,我是东丽区无瑕街小宋村村民,我村自2008年拆迁至今都快十年了,至今我们还在租房子住,许多老人没有住进自己的房子而遗憾的去世了,还有,拆迁占地费不知道去向,从来没有公开过占地费明细,希望您王市长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们的事情,在此我代表无瑕街小宋村全体村民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无瑕街道调查处理。关于2008年小宋村拆迁搬出至今未能还迁问题。经核实,用于小宋村增续建还迁住宅建设主体已竣工,现已启动分房工作,目前小宋村正办理村民分户工作。 关于拆迁占地款至今未公开明细的问题。根据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每月公开上个月的财务收支情况。目前各公司、居委会还在继续以往的做法,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村务公开的文件制度、规定,按时对外公开。居民如要查看公司、居委会财务收支情况,可在公司、居委会公开栏内查看。在村民委员会的时候,村民如对某项收支情况存有疑问,可向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反映,说明情况。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两委会商讨后,根据村内相关情况向质疑者作出解释和答复。

【网民留言】

我家是杜庄子回民宿舍拆迁户,拆迁三年了,房子一直没有给,承诺的独单一直拖着,有协议,后来又说给东康家园的房子,需要添钱我们也同意了,但是一直拖着没有。去拆迁办问此事就把此事推到东丽房管局,问房管局就又把我们推回到拆迁办,我现在也不知道问谁,两个部门都相互推诿。现在又说是东丽区和和东区之间的问题没协调好。而且我家没有拆迁费,所以希望赶紧下房子,我家当时是老人去签的协议,没有提到拆迁费,问其他邻居都有。请上面的领导关注此事,赶紧帮我们解决此事。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区房管局和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调查处理。经核查,您所反映的拆迁房屋承租人为回某某,原房屋坐落在天钢回民宿舍1排16号,建筑面积17.5平方米,在2014年4月20日按照该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经批准同意,此户享受阳光救助,还迁50平方米左右独单一套,与区房管局拆迁公司在双方同意情况下签定了《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关于留言所提出的没有租房补贴的问题,协议第七事项中写明此协议所签房屋不产生安置费用,所签定的拆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体现。 关于您反映东康家园独单安置房没有给的问题,自2014年7月,区城市化办就安置房源问题与河东区建委、东美公司并进行多次沟通,起初提供的和悦家园、靓东花园部分房屋,由于被河东区拆迁居民非法侵占,无法兑现。 2015年6月,区城市化办致函河东区建委就尽快解决房源问题进行沟通,再次提供东康花园部分房屋解决安置被拆迁居民。但至今未能入住的主要原因是,河东区相关部门迟迟不与区城市化办签订购房合同。 鉴于以上情况,2016年8月东丽区政府再次致函河东区政府,要求尽快落实还迁房源,解决被拆迁居民安置问题。 目前,区房管局与区城市化办会继续协调此问题,按照区政府指示,催促河东区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房源和签订购房协议,使被拆迁居民,早日安居乐业。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长您好∶2016年8月23日我购买了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祥和大道180号君悦花苑35栋2单元401室,建筑面积95.99平方米。单价19690元,总房款189万元。交了2万元定金,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约定首付两成38万元。调完备案价后5日内签约。三个多月过去了,这三个月房价已经涨了好几十万了,今天君悦的销售告诉我调不了备案价了,要么退房,要么补差价再交三成首付加一起大概100万。我买的那房子备案价132万,我要补57万差价,再交三成首付。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区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经调查,您于2016年8月23日购买的君悦花苑35-2-401房屋,当时开发商由于办理初始登记导致网签系统锁定,暂停了备案价的调整。随后房地产调控收紧,而开发商又出现了捆绑车位销售的行为,区房管局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对其下达了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捆绑销售行为进行整顿,并申请市局停止了开发商的网签功能。 开发商被区房管局约谈后,立即联系您进行协商,并将被停止网签功能一事告知了您。开发商表示,如您愿意办理退房手续,会积极配合办理;如您愿意等待,也可以在网签恢复正常,购买的房屋进行备案价格调整后签订购房合同。

上一页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时刻新闻

热点推荐

强坛热帖

热门图集

地方频道>地方领导留言板>52省领导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