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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诉被欠工程款一年半 云南省峨山县回应

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7-06-26 07:57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的留言收悉,景东县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户房屋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装修,工作组已再次向您户进行解释说明。您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2016年邦庆村整村脱贫出列中,因考虑到您目前是在校大学生,达不到贫困退出标准,故让您户继续享受国家教育帮扶政策。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情况 (一)您户于2016年提前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占2017年指标),属于原址原拆原建,建筑面积70平方米,根据邦庆村2016年整村脱贫出列相关要求,户均享受6万元无偿补助资金,目前已拨付到位。因属于提前实施对象,上级未配套6万元的贴息贷款,故您户暂未享受6万元贴息贷款。 (二)根据2017年省、市、县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取消目前统一的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向县级平台公司申请6万元低成本长期借款的政策,且您户属于原址原拆原建,已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但是,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在2017年2月28日前建房户依然可以享受老政策(户均补助6万元,享受6万元中长期贴息贷款),2017年2月28日以后实施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执行。您户属于2017年2月28日前建房户,现提前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情况我县已上报上级部门,目前正在制定整改化解方案,待省、市具体方案明确后进行化解。 关于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情况 您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为1人。您的父亲于2012年7月起开始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当时补助政策为每月补助94元,现在提高为每月补助165元,考虑到您为在校大学生,为了让您减轻就学费用负担,同时能更好地享受国家教育帮扶政策,故于2015年10月将您父亲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指标动态调整给了您本人享受。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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