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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遭遇欠薪发帖求助 当地回应

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7-08-17 08:49

【网民留言】

我是肥城市石横镇一名普通村民,青兰高速肥城段石横镇占地补偿款问题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 肥城市通高速原本是一项利民的工程,但修高速占地补偿问题接踵而至。整个肥城市各乡镇甚至每个行政村,高速占地赔偿采用的不知是不是一个标准,据了解石横镇每亩地赔偿金额不足桃园镇的一半,乡镇领导和村干部不作为,个人享乐主义严重,村民们不知道去求助。网上也有针对此事的帖子,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一直在折腾,搞得人心惶惶,到目前为止部分村民仍然没领到赔偿款。老百姓文化程度不高,个别村竟然出现村干部忽悠村民签字的现象。耕地没了,如果赔偿再不合理不合法,老百姓靠什么吃饭。 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能深入基层调研,帮帮我们村民,把此事解决好,让百姓心安。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肥城市石横镇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青兰高速项目肥城段工程为国家重点路网工程,需征用肥城市石横镇7个村庄的部分土地。2016年1月,肥城市国土资源局在被占地村委公示栏内均张贴了青兰高速《拟征地安置补偿公告》,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征收未承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在征收土地后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由村民会议或者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决定。”由于各被占地村均有条件调整承包地,因此各村均召开了全体村民代表会和党员代表会,并高票通过了每亩按1200元乘以土地承包合同剩余年限的土地征收补偿的安置方案。此方案又经党员、干部入户征求群众意见,由村民代表签字并摁手印进行确认,未发现村民被忽悠签字的问题。 对于不同意此补偿方案的群众,肥城市石横镇政府要求各村又出台了以下解决措施:不同意村委会作出的补偿方案的村民,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村委会负责调整同等面积土地。如您坚持认为村委会作出的补偿方案侵害了自身的权益,也可通过司法诉讼途径维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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