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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38条

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7-08-17 08:02

【网民留言】

我想咨询下成都落户。前几天,成都实行人才落户,好受欢迎。我,大学本科,全日制,2012年在龙泉西河一套81.52平米的商品房(暂未办房产证,妻子占50%,按揭),查询过政策,能按人才落户政策落户龙泉西河。 当前,我们小孩户口及妻子户口在老家达州,我想问的是,若我按人才落户到西河,以后我们小孩或者妻子再落户到我们买的房子地址,这两者之间会不会影响或者冲突?因为我记得,成都按买房落户,对每人是有面积限制的,好像2014年以后房子90平米以上才能落户,我们3个人都迁过来,是不是会冲突(当然,我是按人才落户,他们是购房入户,我也可以先不忙,哪怕是政策规定5年后同一地址才能再次办落户)? 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咨询人才落户与购房落户是否冲突的问题,我区已责成区公安分局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大队查实,按照成都市公安局现行的户籍政策规定了“大学本科、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学本科落户 1、前置条件: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2、落户材料:入户申请表、毕业证书、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人员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备注:1、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学历认证书;2、户籍在四川省内人员,需先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一楼);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二、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落户 1、前置条件: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配偶投靠。 2、落户材料:《入户申请表》、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市外人员户口簿可用户籍证明代替)、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外地配偶无职业证明(外地配偶为城镇居民提供)、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入户人员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前置条件: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 2、落户材料:《入户申请表》;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两本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亲生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变更抚养权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亲生父母离婚后,拥有抚养权一方再婚的,未成年子女需投靠继父(母),提供①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②再婚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③由再婚夫妻双方到场当面提交申请,④变更了抚养权的还应提供上述第5条相关材料(父母一方再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 2017年8月9日15时52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民警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您对此表示满意。欢迎您拨打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咨询电话:(84882777),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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