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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网民反映流动摊贩占道 官方:加大整治力度

人民网-地方领导  2016-12-05 08:31

网民同志: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期望拥有休息权的问题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住户是巴塞罗那小区6幢2单元1楼1号。9月27日,区住建城管局立即组织人员对私自改变房屋用途业主进行了沟通,要求业主自行改正,不得影响周边住户休息。同时区住建城管局联系物业协会及物管公司加强对其该业主进行监督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因此,建议您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12月1日

【网民留言】

青羊区同辉南路游商三轮车卖百货,炒板粟,大车卖菜,晚上烧烤乌烟瘴气,油烟刺鼻!而座商把冒菜炉,卤菜炉,蒸包子炉,烧烤炉,串串炉当街摆放,配菜摊到处都是,蔬菜水果占道,大伞小伞满街都是,不锈钢窗严重占用人行道堆码,快递三轮货品占通,游乐设施音响震天,扰民!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青羊区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青羊区城管局庚即安排派驻苏坡街道执法中队现场查看。经核查,同辉南路存在您所反映问题。 根据其问题,苏坡街道执法中队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市容秩序管控。一是执法中队对占道经营商家进行逐个劝导,加强教育引导,告知其占道经营为违规行为,责令商家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对街面游商以及噪音扰民的娱乐设施进行清理,对违规商家进行宣传教育,责令整改。三是加强街面监管,组织定点值守,加大同辉南路的巡查力度,发现有损市容秩序问题及时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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